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
2015年 9月考试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关于试点高校网 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2015年考试工作计划》的部署,2015年9月统考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考试计划安排
1、考试和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2 015年9月12-15日,每门课程考试时间90分钟。
报名缴费时间:  2015年6月11日9:00至6月30日17:00
2、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高等数学》(A、B)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等4门统考课程。
3、考试考点
经网考办批准的全国各地考点,具体名单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dce.cn
4、考试对象
所有符合统考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各网络教育学院和省级广播电视 大学要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5、考试方式
四门课程全部实行网上闭卷机考。
6、考试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10]955号”文件规定向考生收取考试费。收费标准:35元/人·科。
二、 考试报名安排
网络教育学院与省级电大应精心组织各学习中心做好对考生报考与缴费的宣传工作。
1、网上报名系统的开通
网上报名系统包括面向网络教育学院、省级电大及下属学习中心用户的“统考信息管理 系统”和面向考生的“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常年开通。
报名网站(网址):http://www.cdce.cn
2、基本信息的导入及复核
考生基本信息从学信网中获取。由于学信网学生基本信息最初来源是“ 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的学生基本信息,因此各试点高校在向“高校网络教育阳光招生服务平台”上报新生基本信息时要及时准确。不符合照片要求的报考者不得参加考试;提供的考生联系方式 (如,电话、邮箱等)应确切、有效。
考试时考生基本信息有误,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 网上报考与缴费
考生通过“考生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在网上一次性完成< span>报考与缴费。
各试点高校应及早通知学生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系统支持的银行卡请关注网站说明),并开 通网上支付功能。
考生个人无法进行网上报考,可由学习中心帮助在网上完成。学习中心完成报考后,应及时通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本人的报考 信息;报考结束前,考生发现本人报考信息有误,应及时与所在学习中心联系,由学习中心予以更正。学习中心应鼓励考生个人进行网上报考缴费。
4、机考约考原则及规定
在约考时间内,按先约先考、约满为止的原则报考缴费。
(1)《 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B、C)、《大学语文》(A、B)和《高等 数学》(A、B)四门统考课程全部采用混编考场方式。具体报考时间如下:
 
考试科目
< span>考试时间
报考时间
< /td>
考试方式
计算机应用基础
大学英语(A、B、C)
大学语文(A、B)
高等数学(A、B)
9月12-15日
8:00 - 9:30
10:00 - 11:30
12:30 - 14:00
14:30 - 16:00
16:30 -  ;18:00
6月11日9:0 0
-6月30日17:00
< /td>
机考闭卷
西部部分地区考试开始时间延后一小时
 
(2) 个人报考可预约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为避免网上约考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每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考生个人选择报考轮次开始到报考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考生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 考生向 网院或省级电大提出申请,网院和省级电大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统计后盖章,院长和省级电大主管校长签名后报网考办。先将统计材料的电子版及传真发至网考办,原件随后快递至网考办,试点 高校复印备案。
2) 网院和省级电大需报送的跨省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3) 2015年9月统考跨省报考的申请信息请于2015年6月6日前报网考办。过期不予受理。
4) 网 考办按网院和省级电大报送的跨省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给予特殊报考处理,6月11日开通报名后考生可自行完成网上报名缴费。
5)  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网考办将对跨省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
(3)集体报名可预约考试地点,但不能跨 省报考;集体报名不能预约考试时间。集体报考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座位,为避免占位时间过长而影响他人约考,占位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即从学习中心报考操作开始到缴费成功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5、考生免考信息备案
考生申请免考,由各网络教育学院、中央电大负责审定后进行公示, 并通过统考信息管理系统将免考信息报送网考办备案。
免考信息上报时间:2015年7月10日-8月10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洪姣
联系电话:010-51284366< /span>
联系传真:010-51656036转8056
电子信箱:info@cdce.cn
快递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 街19号京师大厦9604室
邮编:100087
收件人:欧穗梅
QQ群:网络学院:22183541、25827998
省级电大:25918202、24629735
各试点高校应按要求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遵守统考报名 与缴费时间;技术支持部门、考务单位及网上缴费支付商,应认真做好9月统考的相关工作。
有关统考信 息将在网上发布,网址为http://www.cdce.cn  。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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